婚後買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買房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第一、在沒有夫妻簽署婚內財產約定的情況下,由夫妻出資,婚後購房,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如果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則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婚後房產的歸屬還有房產的性質,比如是否商品房、福利房、限價房、軍產房、小產權房、宅基地上建房、以及繼承所得的房產等等因素息息相關。
二、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
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後財產就會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結婚,都會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
2、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參與婚後財產分割的!
也就是說,比如男方把錢給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買房,再贈與男方。購買行為是男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後再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是男方,這樣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
3、婚後買房協議
其實在婚姻法當中也有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另外,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夫妻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並且在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上述的這種方式有一點不好的地方,就是房產贈與的稅費比較多。要想減少稅費可以讓父母可以立遺囑,過世後,房子歸男方繼承,房產繼承稅費就會比較少。
一般在夫妻結婚之後,一方取得的收入就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萬事總有例外的時候。比如這裡,雖然夫妻是在結婚之後才買房的,但鑑於雙方在結婚之前或者結婚之後有協議約定,對各自在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作出了約定,那麼此時即使是在婚後才購買的房子,也是會按照個人財產對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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