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轉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為您推薦】黃州區律師 北市區律師 邯山區律師 萍鄉律師 唐縣律師 山海關區律師 蓮湖區律師
離婚前轉移財產是違法的行為。夫妻一方為了能夠在夫妻財產分割時,避免分割某些財產,將財產進行轉移,目的是完全佔有該財產的違法行為。為了避免這樣的行為對自身利益造成損害,因此還是需要搞清楚究竟常見的離婚前轉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一、離婚前轉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1、轉移已有銀行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或其中一方的存摺;
3、轉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等。
二、如何應對對方離婚前轉移財產
1、蒐集所有存摺線索,記下存摺的開戶銀行,一旦其將賬戶裡的存款轉賬或提現,銀行自會留下轉出去向、及提現時間等線索,必要時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提現記錄,法庭上敦促其說明存款劃轉去向和提示用途,稽核其轉提款必要性;
2、蒐集對方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聘請律師出面調查取證,一般工資性的收入均為地稅、社保部門徵稅,繳費的基數,故這些收入資料可到上述部門調查取得,必要時再到其工作單位查證核實。如果對方存有其它方面的高額收入,但又不見存款,則可要求法庭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對於一方轉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不動產的,應及時以不動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出售轉讓的理由主張轉讓、贈予無效,並追究其轉移之法律責任;
4、對於一方轉移動產(如:貴重字畫、古玩、貴价金屬等)的,則應保留好當初的購置發票,證實該動產的財產性質、購置時間,促使其在法庭上就該動產的去向作說明,一旦對方無法說清,其轉移的行徑自然不證自明;
5、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經法庭查證屬實的,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不分或少分。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離婚前轉移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很明顯就是想非法佔有該財產,決計不能讓此等行為得逞,但鑑於其行為隱祕,很難被掌握,而要是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也是可以聯絡我們本站的律師來提供幫助的。
-
無效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怎麼分割
一、無效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怎麼分割對於無效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於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一般共有財產對待。就是指共...
-
離婚財產分割無效範本是怎樣的?
一、離婚財產分割無效範本是怎樣的?在離婚協議的約定中,由於當事人的無效約定情形很多,但最常見的情形有以下六種:1、約定某一方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只有沒有違反婚姻法律、法規,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且這種權利不受他人干涉。因此頂泰律...
-
一方離婚沒什麼財產需要一人一半財產嗎
一、一方離婚沒什麼財產需要一人一半財產嗎需要,因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都是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包括:工資、獎金;包括勞動報酬性質的實物、津貼等;生產、經營的收益;包括從事辦廠、設立公司或企業、承包、租賃、投資、個體經營等...
-
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一、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首先確定此房屋屬於雙方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一方得到房屋產權的,作價的一半支付給對方,房屋的作價可以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雙方都要房屋的,雙方可以競價,由出價高者得;也可以優先判給沒有其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