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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財產中主要就分為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通常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應該就其中屬於共同財產的部分做出分割處理,否則的話對最終解除婚姻關係也是會造成影響的。而說到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從反面來看,其實也就意味著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那究竟哪些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下面就讓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是夫妻個人的財產

夫妻一方財產是指歸夫妻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所謂歸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別需要而購買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適宜使用的生活用品,具體而言,大致包含以下內容:

(一)、僅限於生活的用品,指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不動產如房屋、存款、無形財產不屬個人生活用品。職業需而購置的手提電腦、交通工具可以根據具體案情認定是否屬於個人生活用品。

(二)、財產價值不大,不屬於貴重財產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及有些價值不大的圖書、手機、專用的佩物、飾件等。

(三)、僅限於享有所有權的一方專用的物品,即夫妻一方特有的財產。

(四)、僅限於該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單獨利益使用的,如化妝品,但由一方使用,而為家庭生活共用服務的除外,如因妻子單獨使用的洗衣機、吸塵器等不能列入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由夫妻雙方約定的、歸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確定那些物品是歸夫妻一方專用的物品,應視其財產價值和使用方的受益情況,不能只看該物品歸誰使用而定。

對於認定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不能要求進行分割,即使起訴到了法院,也是不會得到支援的。另外,除了有共同財產需要處理分割外,其實對於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在離婚的同時也需要作出處理才行。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共同財產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