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汙染刑事案鑑定標準
一、環境汙染刑事案鑑定標準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因此,汙染環境罪從犯比照主犯的量刑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的立案標準
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三、環境汙染防治責任制度
環境汙染綜合防治是與單項治理相對的概念。物件上說,它綜合考慮大氣、水體、土壤等各種環境要素,而不是著眼於其中某一個環境要素;目標上說,它綜合考慮資源、經濟、生態和人類健康等方面,而不是侷限於其中某個單一目標。對於各種不同的環境汙染問題應採取各種不同的綜合防治措施。
環境汙染綜合防治應根據當地具體條件,遵循以下原則:
1、技術和經濟相結合。制定綜合防治方案,除考慮技術上的先進性外,還必須考慮經濟上的合理性。
2、防治結合,以防為主。在“防”的方面,著重加強環境規劃和管理;在“治”的方面,著重考慮各種治理技術措施的綜合運用。
3、人工治理和自然淨化相結合。為了節省環境治理費用,應充分利用自然淨化能力。
4、發展生產和保護環境相結合。生產部門應在發展生產的同時加強資源管理,防止資源浪費,並通過改革工藝、綜合利用,實行企業內部的環境綜合治理措施,減少汙染物的排放量和處理量。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和大家一起了解的環境汙染刑事案鑑定標準等相關問題,希望能借此幫助大家加深對環境汙染的瞭解與認識。希望通過這樣的瞭解,大家能明確的認識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其實保護環境真的已經迫在眉睫,我們應該從身邊的小事做起,一點一點的改善環境,保這個我們賴以身存的家。
-
怎樣構成嚴重汙染環境罪?
一、怎樣構成嚴重汙染環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
-
環境汙染中的大氣汙染物主要有哪些
一、環境汙染中的大氣汙染物主要有哪些大氣汙染物主要可以分為兩類,即天然汙染物和人為汙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為汙染物,它們主要來源於燃料燃燒和大規模的工礦企業。1、顆粒物:指大氣中液體、固體狀物質,又稱塵。2、硫氧化物:是硫的氧化物的總稱,包括二氧化硫,三氧...
-
汙染環境罪的司法解釋
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環境汙染也越來越嚴重。為了能夠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為了更好地保護人類健康,本文就相關罪行的內容作相應闡述,幫助您瞭解有關知識。司法解釋【刑法條文】《刑法》沒有汙染環境罪的規定。但《環境保護法》[3]第43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
-
環境類犯罪辯護技巧包括哪些?
一、環境類犯罪辯護技巧包括哪些?環境類犯罪辯護技巧包括從犯罪的主觀要件,還有就是其他的構成要件方面來進行一個辯護,不管怎麼樣,分析一下主觀構成要件,如果不符合的話,那麼就有可能會被無罪釋放,當然還有這種情況之下,是爭取有利於自己這一方面的情節。對於汙染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