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違約賠償標準是什麼
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為改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培訓的專項費用,對這個員工進行相關的專業技術培訓的,用人單位可以和這個勞動者簽訂相關的協議,約定好一個服務期期限。如果這個勞動者違反了關於服務期限的約定的,應該按照相關的按照約定要求該員工向這個用人單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額。這個員工所支付的違約金的數額不可以超過這個用人單位為這個所提供的培訓所用的費用金額。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所賠付的違約金的一個數額不可以超過在服務期限裡面還沒有進行履行的那一部分雙方分攤所需要支付的培訓費用的金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約定好的服務期的期限,不可以對於按照原本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相關的服務期期間應該獲得的勞動報酬造成影響。
相關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需要在勞動合同裡面約定好,勞動者應該按照合同的規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相應的智慧財產權。對於有義務盡到保密義務的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可以在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或者是相關的保密協議裡面與勞動者約定好相關的競業限制的條款,並約定好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是終止了相關的勞動合同以後,在這個競業限制的時間裡面應該按月對這個勞動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如果違反相應的競業限制約定的,應該按照雙方約定好的向相關的用人單位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
除了上面這個法律規定了的一些情況以外,用人單位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好說是相應的違約由勞動者來進行承擔。在我國的勞動法規裡面對於員工違反了相關的約定需要賠償相關的用人單位的一定金額的培訓費這一條款有著嚴格的規定:
1、培訓費:這裡指的是“用人單位拿出資金(這裡必須要有相應的支付貨幣憑證)對於員工進行各種型別的技術培訓”的一個費用。關鍵在於這個公司要可以拿出相應的憑證,並且是對於所管轄員工進行各種型別的技術培訓的一個支付憑證。
2、如果用人單位所拿出的這個培訓費的支付憑證屬實,也必須要按照“依照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和員工對於相關的金額平均出資,以員工已經履行了的合同期限來進行遞減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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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的情形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分別如下: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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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否需要蓋騎縫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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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補充協議有沒有效呢
律師解答:合同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律師解析:合同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補充協議若明確具體即具有法律效力,且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應當與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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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後原法人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有效。合同生效後,不因法定代表人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法人只是一個身份的稱呼,所以法人變更,原合同仍然可以用的,不影響合同的義務,當事人要履行合同義務。因此,就演算法人變更後,原法人以法人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法律依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