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傳真件有法律效力麼
一、合同傳真件有法律效力麼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由此可知,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合同書、信件、資料電文以及口頭或其他形式。其中,資料電文是指經由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類似手段生成、儲存或傳遞的資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業示範法》對資料電文的規定是“包括但不限於”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可見,傳真是資料電文的一種形式,也就是書面合同訂立的一種形式。
用傳真方式簽訂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該傳真件的真實性和內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證明實施傳真件是合同主體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合法就是有效的。
二、簽訂傳真合同要注意什麼
我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同時該法第四百九十一條又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是否生效與合同的成立是兩回事,建議事前要求對方先簽定確認書,同時,就其註冊登記的真實合法情況進行必要的核實後, 可結合合同的實際內容就合同生效附條件或附期限,再互相傳真簽字蓋章的合同,注意儘量持有合同原始文字。
“合同雙方蓋章傳真生效”的做法有風險,要慎重而行。
發傳真是一種比較快捷、方便的方式,可以快速的傳遞一些檔案材料。有的時候,對於相距比較遠的合同當事人,往往也會採用傳真的方式來簽訂合同,這被稱之為傳真合同。也有不少人質疑這類合同的效力,但其實《民法典》中也是允許通過這樣的形式來訂立合同的,至於是否有效,還需要結合合同的內容加以判斷,不能因為簽訂合同的形式,直接認為該合同有效還是無效。
-
臨時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臨時合同受法律保護。臨時合同儘管是雙方根據目前情況暫定的適用性合同,但根據相關合同法規定,只要合同是經過雙方協商共同簽訂,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臨時合同,只要遵守誠信、公平、互利的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同樣...
-
效力待定合同的含義是什麼?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其主體資格不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規定,其能否具備合同效力,尚需形成權人來決定。如果形成權人表示承認的,該合同有效;如果形成權人不予認可或未在法定期限內追認,合同無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四個特點:1、合同已經成立...
-
工程合同應該如何籤才有效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因此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應當有效。滿足些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規定的,或者是雙方當事...
-
民法典規定勞務分包合同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勞務分包合同訴訟時效為三年。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情形,超過三年再請求的將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