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只簽字生效嗎?
一、租房合同只簽字生效嗎?
租房合同只簽字沒蓋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合同生效首先應當符合房屋轉租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2、承租人其實就是房屋轉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稱其為次承租人只是為了使其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區分,從而明確其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次承租人必須完全符合法律關於承租人的主體資格要求,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承租人主體資格有限制的,完全適用於次承租人。
3、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除非有特別約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認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賃房屋。
租房人與房主就有關租房的情況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條款簽訂合同,在簽訂後,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協議內容,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在雙方都已經簽字的情況下,是可以判定該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
臨時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臨時合同受法律保護。臨時合同儘管是雙方根據目前情況暫定的適用性合同,但根據相關合同法規定,只要合同是經過雙方協商共同簽訂,出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臨時合同,只要遵守誠信、公平、互利的原則,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同樣...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義是什麼
律師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
-
附條件的欠條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附條件的欠條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則一般有效的。附條件的欠條其實可以等同於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
-
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承包合同嗎?
律師解析:公司可以和員工簽訂承包合同,公司與個人簽訂承包合同有沒有效,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合同存在下列情形的就算違法:1、合同內容或情形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2、簽訂合同的主體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