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公司還要給補償嗎?
一、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公司還要給補償嗎?
如果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是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的,如果是勞動者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是不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除了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後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的情況不用補償,其他情況不續簽都需要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續簽勞動合同要提前多久通知?
勞動合同期滿時,都會涉及續簽的問題。勞動合同沒有提前續簽的規定,拖後的話不能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者給單位工作滿一年了,單位還不給籤勞動合同,那就屬於簽訂無固定的勞動合同。單位如果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話,那麼勞動者工作多一年,單位就要多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支付。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
沒簽勞動合同能申請勞動仲裁。只要是當事人申請並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了·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話也還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不過要有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續簽勞動合同可以不用提前通知,但是不能夠延遲一個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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