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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合同到期能領多少失業金?

十年合同到期能領多少失業金?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領多少失業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哪些情況屬於非員工意願中斷就業?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三、停止領取失業金的情況有哪些?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到期,如果不是員工主動辭職的,在被辭退後,其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如果是工齡十年,則最長領24個月的失業金,每月數額和繳納失業保險基數、期限息息相關。從提交申請到領失業金,通常在一個月時間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