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存在解除問題嗎?
合同不成立不存在解除的問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沒有出現合同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可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時履行。如供貨方甲公司(生產性企業)因天災造成生產線全部毀損,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毀損可以視情況確定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災也可能導致不能如期履行。
2、預期違約。履行期尚未屆滿,債務人明示或默示毀約,這種行為被稱為預期違約。所謂明示預期違約,是指債務人以通知或宣告的方式表示到期將不履行合同。所謂默示預期違約,是債務人以行為表明其到期將不履行合同,比如債務人將惟一的標的物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標的物的所有權,此時,預期違約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這就是默示毀約。
3、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時間內仍未履行。
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後仍未履行債務。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如果繼續履行仍能實現合同目的或者債權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夠實現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徑直通知債務人解除合同,而應催告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經催告後,債務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仍未履行,此時債權人獲得單方解除權,可以通知債務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的請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給予債務人必要的履行準備時間。合理期限的長短,應當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確定。
4、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遲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已經構成了根本違約,此時無須經催告程式,被違約人在違約人履行期限屆滿末履行合同時,即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前述四項列舉了法定解除的情形,不能窮盡所有法定解除的情況,因而法律設立了未盡條款。“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僅指《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還包括其他法律的規定。
合同的特別法定解除權在各有名合同中有較詳盡、明確的規定。為了便於區分,可以將特別法定解除權分為任意解除權和違約解除權。所謂任意解除權是指不需違約事實的存在,當事人即可依據法律規定行使解除權。而違約解除權則須一方違約,非違約方因此獲得解除權。
-
簽訂合同應該要注意哪些問題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應該要注意:1、要認真審查簽約物件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以便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採取相應的對策,防範欺詐、減少交易風險。2、爭取合同的起草權、並以書面形式對談判中所取得的承諾進行約定。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應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
-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是: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在未簽名、蓋章或按指引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採用了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且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或按指印的;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需要採用書面刑事訂立的,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
-
酒店管理合同屬於什麼型別
律師解析:酒店管理合同屬於委託經營型別的合同。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同時,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酒店管理合同就是指將管理事務委託給他人所簽訂的合同。法律...
-
要約成立內容必須明確嗎
律師解答:必須。律師解析:要約人作出的要約內容必須明確,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約人不能理解其真正含義,否則無法承諾。同時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我國《民法典》除標的和數量外,其餘條款均可通過合同解釋的方法加以彌補。法律依據:《中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