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通知函超過一個月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合同終止的條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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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預售合同後房子還能退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那麼hi可以退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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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的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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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不可撤銷條件有哪些
(1)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3)撤銷權已過除斥期間。法律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186條第二款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1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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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