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變更後擔保合同保證人承擔責任嗎
根據我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當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了主合同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可能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保證人被免責。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應當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如果沒有經過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則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取得了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則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條,債權人的債權到期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存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或者未及時申報破產債權等情形,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代位向債務人的相對人請求其向債務人履行、向破產管理人申報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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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
保險合同生效是合同符合生效要件而發生受法律強制力保障的拘束力。因此,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是:(1)主體合意,主要指簽訂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雙方要合意,而且合意是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主體資格基礎的合意。(2)客體合法,是指投保人對於投保的標的所具有的保險利益必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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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1、信託合同的信託方主體只能是經過法定手續成立的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2、信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信託事務,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而不是委託人承擔;3、信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物資辦理信託事務;4、信託產權仍歸委託人所有,信託人只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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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自己不續簽有補償嗎
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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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1、轉讓方未取得使用權證書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協議的,起訴前或者申請仲裁前轉讓方取得土地證或者有批准權的政府同意轉讓的,合同有效。2、一地多賣,合同均有效。一地多賣,屬於欺詐行為,不是無效合同,受讓方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