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違約金能否主張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作為違約責任的一種承擔方式,應當根據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承攬合同中的相關約定來主張,如果當事人並未就違約金進行約定,守約方就不能向違約方主張。
但是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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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違約責任是不是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
這句話是錯誤的。違約責任的承擔不影響合同的履行,其實繼續履行合同也是違約責任的一種,承擔了其他違約責任的,合同仍然具備履行條件的,就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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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違約金標準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的標準。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計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約定為準,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作為標準適當減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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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金上限規定
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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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違約金的賠償標準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