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宣告的效力
效力如下:
法院作出破產宣告的裁定後,企業由債務人變成了破產人,應當向原登記機關進行破產登記,其法律人格僅在清算意義上繼續存在。這與破產案件受理後,債務人仍然可以在一定限制下合法地進行經營活動,在法律人格上有重大區別。
企業被宣告破產後,職工原來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職工成為失業人員,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並有權自謀職業,或者根據有關的規定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安排重新就業。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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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破產員工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單位破產,員工被裁員或者下崗的,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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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
一、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第一,債務人喪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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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時,隱匿財產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在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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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企業債權人能查賬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進入破產程式後,公司的賬目資料由法院控制,債權人無權查閱,但可以委託律師去查閱。人民法院已經確認的債權分配給債權人的,由清算組向破產債權人出具債權分配書,債權人可以憑債權分配書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人拒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