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財產分配原則是什麼
破產財產分配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制定破產財產按如下原則分配:
一、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組提出,經全體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二、破產財產分配的次數,原則上一次性分配結束,也可以採用多次分配的形式進行。通常以貨幣方式進行,必要時也可以其他財產分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組負責提出。
《企業破產法》第五十六條
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式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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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破產債權破產債權主要包括哪幾個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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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破產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律師解析:虛假破產罪的構成四要件有:1、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的破產製度和債權人等的合法權益。2、客觀方面為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假債務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財產、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為。3、主體是具備法人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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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中破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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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後債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公司破產後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可以應訴並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企業申請破產應當提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