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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是否可以更改

一、股權轉讓協議是否可以更改

股權轉讓協議是否可以更改

股權轉讓協議書還能修改,協議書如果因為一些瑕疵想要更改等的,可以雙方約定更改,股權轉讓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內轉讓,就是股東和股東之間轉讓,可以由雙方規定轉讓內容,另一種是對外轉讓,要經過股東們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轉讓協議可以解除嗎

如果股權轉讓協議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進行協商同意轉讓的話,就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者,其解除為法定解除。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形式,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規定,當事人私下籤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可以的。但若是股東與其他人簽訂的合同,除要滿足行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法法律等條件外,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訂立的書面轉讓協議才會有效。

標籤:協議 股權 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