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常務副總經理的職責是什麼
公司法常務副總經理的職責是什麼
1、 負責單位日常的運營管理,協助總經理對單位計劃的制定及實施和檢查。
2、 掌握單位的組織機構,人事制度,各部門日常操作規程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3、 向總經理建議任免部門經理及中層管理人員人選。
4、 掌握控制及處理各種緊急情況的方法及步驟,妥善處理各種突發性事件。
5、 主持單位種種人事培訓工作,督導和考核部門的服務質量,有及紀律性符合有關標準。
6、 瞭解和分析單位需求,制度營銷計劃,負有拓展單位前景的責任。
7、 瞭解和掌握營業情況及種種收費標準。
8、 協調各部門經理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根據總經理的意向指導單位工作方向。
9、 當總經理外出,受總經理委託,代理行使總經理權力。
10、綜合協調處理企業內部各大部門、各種形式、各種型別的日常事務。
法律責任是怎樣構成的
一、根據違法行為的一般特點,我們把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
主體、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係五個方面。
於違法主體。
2.過錯。過錯即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
3.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的界限行使權利以及侵權行為的總稱,一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
4.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對財產、對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損失和傷害。
5.因果關係。因果關係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它是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的各種因果關係的特殊形式。
二、根據追究責任的目的分為補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
懲罰,即法律制裁,是國家以法律的道義性為基礎,通過強制對責任主體的人身和精神實施制裁的責任方式。
補償,是國家以功利性為基礎,通過強制力或當事人要求責任主體以作為或不作為形式彌補或賠償所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式。
副總經理需要承擔公司的內部責任,但是主要責任是公司法人進行承擔。公司的法人是整個公司的負責人,跟公司有關係的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公司法人,當公司法人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首先是必須年滿十八週歲,然後是完全有民事行為。
-
公司清算時是否要補繳註冊資金
一、公司清算時是否要補繳註冊資金註冊資本是公司股東的出資,公司清算時,如果股東未如實履行出資責任的,清算組可以要求實繳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
-
會計賬簿登記錯誤如何更正?
1、劃線更正在結賬前發現賬簿記錄有文字或數字錯誤,而記賬憑證沒有錯誤,採用劃線更正。更正時,可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一條紅線,在紅線的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並由相關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2、紅字更...
-
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
一、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公司的錢老闆不能隨便用,因為公司是企業法人,有財產權。股東使用公司的資產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抽逃出資也不能虛假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企業債務如何重組,破產重整和破產重組有什麼區別
一、企業債務如何重組民法典對企業如何申請債務重組沒有作出規定,而企業破產法規定,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申請破產重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