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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備案的材料是什麼,哪些人必須登記

一、私募基金備案材料清單

私募基金備案的材料是什麼?哪些人必須登記?

(一)營業執照主體資格證明檔案(合夥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適用)

(二)基金招募說明書

(三)基金風險揭示書

(四)投資者承諾函

(五)募集規模證明(包括驗資證明、銀行對賬單等出資證明檔案、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證明)

(六)基金合同/合夥協議/公司章程

(七)委託管理協議(若有)

(八)基金託管協議(若有)

(九)投資者明細(包括姓名/機構名稱、證件號碼、實際投資額。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當日)以後的基金必填此項)

(十)對銷售業務的管理制度

(十一)對份額登記業務的管理制度

(十二)銷售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資料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說明

(十三)銷售監管機構監督協議

(十四)份額登記系統測試報告、銷售系統與中央資料交換平臺聯網測試報告、銷售系統功能說明。(若有)

(十五)TA資金清算系統測試報告、功能說明。(若有)

(十六)份額登記監管機構監督協議(若有)

(十七)委託外包協議(若有)

二、私募基金備案哪些人必須登記?

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須登記: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資訊、

高階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資訊、股東或合夥人基本資訊、管理基金基本資訊。

(三)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私募基金備案的材料是什麼?從文中我們可以瞭解到,私募基金公司備案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提交所需材料,否則將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稽核,自然公司也就不能成立了,所以大家務必準備齊全,做到有備無患。另外在資料準備充足的前提下,私募基金公司管理人員的資訊也要確保作出相應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