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登出後總公司如何處理
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所有對外的債權債務均應由總公司承擔。通過清算形成清算報表,確認盈虧,並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總公司據此作相應的賬務處理。總公司按合併報表的方式,以其淨資產(虧損額)與總公司賬面的撥款相抵並確認虧損。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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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一、公司解散事由是,公司經營出現顯著困難、重大損害或董事、股東之間出現僵局;二、清算有兩種形式,破產清算和非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按照破產清算的程式來進行,非破產清算由股東成立清算組,自公司章程出現的解散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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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解散方式有哪一些
根據公司解散的原因,可以將公司解散方式分為任意解散和強制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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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公司的解散事由,按新《公司法》具體規定,有五種情形: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二、股東會議解散;三、法定解散;四、公司行政強制解散;五、司法強制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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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後資本公積怎麼處理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