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將員工轉給另單位並要另籤合同,員工能否有補償
一、公司將員工轉給另單位並要求另籤合同,員工能否有補償
可以要求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過錯,勞動者單方解除)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均無過錯)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性裁員)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合同期滿不續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破產、吊銷營業執照、關閉、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終止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在一家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的長短與自己有巨大的利益關係,若公司不履行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通過相關條例索要自己的賠償,且扣除補償費後的月工錢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合夥公司解散債務債權處理協議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
-
企業解散職工有補償金嗎
律師解析:企業解散職工有補償金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解散的,應當認定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
-
我國公司法規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在社會經濟發展的程序中,許多企業規模越來越大、利潤越來越高,逐漸成為行業龍頭,但還有些企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等各種原因,逐漸消亡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對於企業成立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對於公司解散,我國公司法規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呢?1、根據《公司法》...
-
辦理新設合併需提交哪些資料和材料
律師解析:辦理新設合併需提交的資料和材料包括合併雙方股東會決議;合併雙方關於同意登出、成立清算組等事項的股東會決議;合併雙方各自的審計報告;合併雙方各自出具的清算報告;新設公司章程;場地使用證明;合併雙方登出清算公告報樣;合併雙方的登出證明;股東的身份證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