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高階管理人員是指哪些人
在我國《公司法》中,高階管理人員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資訊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祕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這裡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裡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這裡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祕書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檔案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資訊披露事務。至於“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賦予公司的自治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階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上述高階管理人員應當符合《公司法》第六章關於公司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並履行法律和章程規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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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東擅自內部股權轉讓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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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避稅個人有責任嗎
公司要是合理避稅,一般來說,是不違法的。合理避稅是指在尊重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納稅人採取適當的手段對納稅義務的規避,減少稅務上的支出,合理避稅並不是逃稅漏稅,它是一種正常合法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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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股東優先購買權
股東優先購買權,是指股東享有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其他股東擬轉讓股權的權利。該優先購買權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特有的一種法定權利。公司法賦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為一種法定權利。公司法之所以規定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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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留公司法人代表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