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種類
公司分立指一個公司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通過股東會決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
新設分立:即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
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繼續存在但註冊資本減少。原股東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權比例可以不變。在實踐中,總公司為了實現資產擴張,降低投資風險,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全資子公司。此時總公司亦轉化為母公司。母公司僅以其投資額為限對新設子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相關法律: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六十七條
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併、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稽核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出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百零五條
公司在合併、分立、減少註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依照本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公司在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
公司合併的方式
公司註冊的條件
普通合夥企業設立條件
-
法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
一般有三種情況需要變更法人代表:情況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因此需要做法人的變更手續。情況二:公司破產登出,就會將法人變更為其他人。情況三:法定代表人的股權比例被其他人超過,導致公司需要變更法人。《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
-
總公司可以私自注銷分公司嗎
總公司可以辦理分公司登出手續,要交兩個檔案:一是總公司關於登出分公司的會議決議的檔案,二是財務報表,顯示分公司已經清理完畢債權債務,登出完畢以後,工商局會叫你上交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應當...
-
營業執照過期能正常營業嗎?
律師解析:營業執照過期不能正常營業,需要重新申請。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
-
個體工商戶變更法人流程有哪些
個體工商戶變更法人流程:1、申請。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工商局委託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2、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二)申請經營場所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