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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按房產證份額分配

房產證3.01W
離婚按房產證份額分配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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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沒有房產證的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分配方式:

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協商處理。針對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夫妻雙方協商處理,達成一致。如果雙方對房屋存在爭議,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權,雙方均無權請求房子歸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歸屬雙方協商解決,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參考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該房屋,而不能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判決。

2、補辦房產證,再進行分割。如果是農村房產證丟失或者是沒有房產證的,可以申請補辦房產證,去有關部門進行農村房屋不動產權登記,再辦理房產證。有房產證之後,再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進行均分。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佈的同類住房標準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