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房產歸哪個部門管
一、在我國房產歸哪個部門管?
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而按照我國現行行政體系,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身是建設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按照級別及行政區劃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者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者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開發商賣房子需要什麼證件?
五證兩書
(1)《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專案位置範圍符合都市計畫的法律憑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有關建設工程符合都市計畫需求的法律憑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
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
(4)《建設工程開工證》
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檔案
(6)“兩書”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這必須要結合您所遇到的實際問題才能夠回答的,因為房產的第一步是要爭取的國家用地,而後專案的開發和修建的過程當中主管的部門實在是太多了,這其實也印證了國家行政單位的權力要相互制約,權力均衡的原則。關於房產的總管部門,一般都是當地的房管局。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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