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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合同不成立後怎麼處理

一、小產權房合同不成立後怎麼處理

小產權房合同不成立後怎麼處理

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張該合同無效。該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無效,具有溯及力。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由人民法院、仲裁機關確認。房屋買賣合同被宣告無效後,將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1.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涉及到房屋因買受人裝修增值部分出賣可適當給予補償。

2.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4.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返還給第三人。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條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認定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效的理由

1、認定合同是否有效,應當以《民法典》中規定的合同有效要件為標準,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否則無效。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歸根結底是合同,要遵守《民法典》的規定,只要符合合同的構成要件且不違反禁止性規定,就應當認定合同有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自治;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的公序良俗。而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沒有一部明確對小產權房做出禁止性規定,無論是國務院下發的通知、決定,還是國土資源部下發的意見,都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規。所以只要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且意思自治,小產權房買賣合同就應當被認定為有效。

2、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不違反《民法典》的禁止性規定。

3、如果認定合同有效,符合誠實信用原則,有利於保護守信方的利益,有利於促進交易安全。

在許多情況下大多的觀點都在糾結小產權房屋買賣是否有效,而法律上並沒有認可小產權房屋買賣,但是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也並不違反《民法典》,所以在買賣的同時沒有觸及到違反法律的情況,小產權房屋買賣是有效的。

標籤:產權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