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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可不可以隨時走

法律1.46W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可不可以隨時走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可不可以隨時走
可以,但是在合同到期的時候,一般公司需要確定續不續簽,不續簽的話需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不過,實踐中,勞動者離職通常要辦下面的手續:
1、如果你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現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等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接到訊息後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再由人力資源部通知你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你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才視為完成。
4、工資中有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你本月考勤,然後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你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你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