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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死亡養老保險

法律1.08W
退休職工死亡養老保險
如何辦理未退休職工死亡養老保險繼承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未退休人死了養老保險的處理: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是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1、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係;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