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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主動離職後再申請仲裁

法律3.22W
員工主動離職後再申請仲裁
員工主動離職提起仲裁是否可以

員工主動離職提起仲裁是可以,因為本身提出勞動仲裁的話,就是當事人所擁有的一項權利,不管在什麼情況之下,不管是哪一方存在著對錯都是可以的,只不過說最終的一個提出的仲裁的申請要求的話,是否能夠得到支援,還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或許是由於歷史的原因,目前許多企業和員工仍然認為員工辭職要寫辭職申請,要得到單位批准。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現行法律規定得很明確,員工辭職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業即可,沒有其他條件。許多企業認為,如果員工辭職時不辦理工作交接或與企業有未了糾紛而企業又只能放人,則豈不是損害了企業的利益?法律對此的回答是,如果員工辭職時未辦理工作交接或與企業有未了糾紛的,企業可通過仲裁或訴訟等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權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員工辭職,二者不能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