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工資代扣個稅嗎
次月發放工資和當月發放工資的有什麼區別
次月發工資和當月發工資是有所區別的,每個企業都有自己規定的工資發放日,有的是月底,有的是次月初,這個不違背勞動法規要求,只要按時發放就可以。但是也有企業不嚴格執行工資發放,拖延了工資發放,這有兩種可能:一是企業主惡意拖欠,故意不按時發放,市場經濟下這種企業主很少,因為人力資源本身也是靠市場經濟調劑的,你惡意拖欠我不伺候你,走人,我們勞動仲裁見。還有一種就是企業遇到了困難,資金週轉出現問題,可用資金有限,不能及時發放工資。這種情況就需要企業和員工達成共識,資金問題解決了及時給員工補發,我想,員工是可以理解的。人在職場時間久了,會對他周圍的環境和人有一定的感情,不會因為一時沒有發放工資就和企業分心,關鍵是企業和員工之間的情感交流,也就是企業文化感染員工的情感。
發放工資是企業的義務,是勞動者的勞動所得,無論入職時間多久都會得到相應的工資,所以勞動者其實不需要擔心入職不到一個月工資怎麼發,企業財務會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以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詳細計算個人工資所得,併發放給勞動者。
-
最新挪用公款300萬能免刑嗎
挪用公款300萬能免刑嗎不能。挪用公款300萬元,涉嫌挪用公款罪,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企業間的民事起訴狀範文
民事借貸起訴狀範文原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聯絡電話×××被告×××(寫法同上)請求事項1.判令被告×××;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
二手宅基地買賣協議書範本
宅基地買賣協議書範本甲方:身份證:乙方:身份證: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達成轉讓協議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