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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註明單獨所有是否有效?

法律1.47W
婚後買房註明單獨所有是否有效?
婚後買房註明單獨所有是否有效?
1、如果僅註明單獨所有是無效的,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2、法律規定是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只要沒有雙方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權益。
3、如果想讓其有效,想要實現婚後買房單獨所有的目的,則需要夫妻雙方另行簽署協議,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確認房產歸屬一人所有,並且還可以去公證處對該協議進行公證或者找見證人對該協議來進行見證。一旦該協議由雙方簽字確認後,該協議就在夫妻二人之間產生效力,夫妻雙方就必須遵守。但是該協議的效力不當然及於第三人,要區分該第三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是否對夫妻之間的該約定知情。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