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交通事故賠償訴訟時效
一、交通事故發生後可能會產生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因其類別不同,所以法律對他們規定的訴訟時效有相應的差異。
二、有關於財產損害的賠償,其訴訟時效根據法律有關規定為兩年,但是另有規定除外。意思是交通事故發生後,造成當事人財產損失的,受害者應在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兩年的時間內沒有發生中斷,或者是中止,或者是延長訴訟時效的事由,那麼訴訟時效屆滿,如果侵害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咋法院將對被告提出的請求予以支援。
三、有關於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依照法律的規定是一年。但是訴訟時效,起算的時間根據事故的嚴重性進行分類:
1.如果事故只是對受害者造成輕微傷,且相關事實清楚,交管部門一般會在五日內下發責任認定書,此時訴訟時效的起算點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時。
2.如果事故對受害者造成嚴重的人身影響,一般其訴訟時效起算時間從,受害者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計算,或者對其損失進行確認之日起進行計算。如果受傷嚴重的甚至造成殘疾的,可能需要從傷殘等級評估確認之日起計算。因為人身事故賠償時效相對財產損失時效較短,且受害者,因為受傷比較嚴重,可能在病床上所浪費的時間就比較多,如果受害者沒有相關的專業人士對人生損害賠償進行諮詢,此時沒有給受害者沒有提供足夠訴訟時效時間,那麼就等於間接剝奪受害者的訴訟時效,可能會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影響,情節嚴重,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秩序和穩定。
同時合理的訴訟時效,起算點節約了相應的司法資源,減少了受害者的訴累。比如說受害者,知道訴訟時效的時間僅為一年,所以為了在學校期內提起訴訟,可能會進行多次起訴,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也嚴重浪費了司法資源。
3.如果雙方在事故發生後經過有關進行了調解,並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達,那麼在調解協議簽字確認後生效。其人身損害賠償從調解協議履行期限屆滿之時起算。如果調解失敗,那麼人生損害,賠償將從調解失敗之日起算。
4.情節特別嚴重的是導致當事人死亡,當事人死亡的其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從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算。
5.交通事故發生後沒有及時發現受到人身傷害,但之後經過醫院檢查確診,其受損原因是由事故引起,那麼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從起確診之日起算。
6.如果當事人在治療期滿後,需要花費康復費,或者需花費要整容等後續治療治療費用的,其訴訟時效應從具體事情發生之日起算。
7.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後,不能確定該義務的承擔人,那麼訴訟時效應當從確定該義務人之後起算。比如說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逃逸,而當事人治療康復兩年後才發現肇事者,起起算時間應當從發現肇事者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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