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死亡的賠償專案是什麼
一、交通肇事死亡的賠償專案有哪些
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緻人死亡是一種非常複雜的情況。司法實踐在處理具體案件中據以定罪量刑的結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對同一犯罪情節在理論上和司法實踐中都互相滲透著矛盾的觀點。筆者試從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對這一規定進行簡單的分析,對交通肇事後因逃逸緻人死亡案件如何定罪問題提出一點自己的看法。
如何理解“因逃逸緻人死亡”的含義。當前,在刑法理論上主要有以下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條文中的“因逃逸緻人死亡”就是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被害人受傷嚴重,但並未死亡,如搶救及時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於行為人不採取積極的救護措施,並逃離事故現場,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而死亡的行為。第二種觀點認為:“因逃逸緻人死亡”應限於過失致人死亡,即事實上發生了兩次交通事故,也就是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行為人在逃逸過程中又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況,就適用“因逃逸緻人死亡”這一情節的規定。由此,我們也能夠看出,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在這裡顯得非常關鍵。因此,客觀的分析行為人的主觀罪過形式對如何理解“因逃逸緻人死亡”的含義以及就此類案件如何定罪就顯得非常重要。
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嚴重後果應當預見,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肇事後果。然而,人的主觀心理態度是不斷變化的,在一定條件下故意行為可以轉化為過失行為,過失行為也可以轉化為故意行為。隨著主觀心理態度的變化,行為的性質也會隨著發生變化。因此,在處理“因逃逸緻人死亡”案件時,就要特別注意分析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及其變化情況。尤其要注意查明行為人肇事後對自己交通肇事行為所引起的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
因為交通肇事導致被害人死亡的話,此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肯定的了,但就刑事責任來看,若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話,當然也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而具體交通肇事死亡的賠償專案,顯然與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不一樣。
-
無責任的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強險是每輛機動車都需要買的,這是為了在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夠保障事故雙方最基本的損失,讓事故處理起來更順暢。雖然很多車主都買了,但是許多人對交強險的具體事項以及這其中具體的賠付標準並不是很瞭解。無責任的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
-
交通事故幾天後賠償調解?
一、交通事故幾天後賠償調解?一般來說,就肇事一方來說越早調解越好,但是過早提出調解要求,又很難得到受害人的響應;就受害人一方來說,交通事故賠償調解則應該儘可能選在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製作完畢,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經過正式評估機構評估,人身受到傷害的等傷口...
-
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什麼?
一、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什麼?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計算方式:1、醫療費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2、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
-
交通傷理賠需要什麼證明材料
一、交通傷理賠需要什麼證明材料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證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門診病歷本;(4)醫院住院病歷;(5)醫療費發票、後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6)關於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