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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廠裡辭退要辦離職手續嗎?

被廠裡辭退要辦離職手續嗎?

一、被廠裡辭退要辦離職手續嗎?

被廠裡辭退要辦離職手續,被公司辭退,應當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和經濟補償,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入職三天就離職合法嗎

辭職從書面的角度來講是指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辭職總體上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多數由於用人單位用暴力或者威脅行為強迫勞動者為其勞動。第二種情形是職工自己的選擇,此種情況一般是當事人提前30日向單位提起書面申請。

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勞動者被辭退的話也是需要和用人單位辦理相關的手續的,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一種移植的手續,其中會涉及到社會保險的轉移,還有就是會涉及到工作的交接等相關問題。並且需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