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期限分別是多久
一、管制拘役期限分別是多久
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
二、法院量刑的指導原則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如果當事人被判處進行管制的話,一般管制的時長在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如果是進行拘役的話,那麼就是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如果行為人數罪併罰,一般對行為人進行管制時間不能夠超過三年,具體的時限需要根據判決時間進行計算。
-
刑訴法逮捕超期的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於批准逮捕之後的羈押期限是做了規定的,只有在規定的時限內對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提供充足的證據否則在羈押期限到了之後就要將嫌疑人釋放,關於刑訴法逮捕超期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嫌疑人進行相關賠償,因此期限是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必須遵守的期...
-
質押擔保期限可以自行約定嗎?
一、抵押期限應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按照物權法定主義原則來考察抵押擔保期限,《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第五百二十條 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範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
-
公示催告期限為多久,其申請程式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公示催告期限為多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並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於六十日。該條規定沒有明確具體的公告期間,法院一般為縮短...
-
機動車年檢費用是多少?
一、機動車年檢費用各地的年審費用會有所不同,但一般在200元上下浮動,流程也大部分相同。汽車年審流程(以廣州市機場路汽車市場為例):(1)將車開到檢測站門口,等待檢測(取下車內貴重物品)。(2)將車子交給檢測人員上線,車主等待提車。(3)檢測結束,工作人員開檢測單、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