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了職務作品分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嗎?
法律規定了職務作品分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法律規定了職務作品分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嗎?
法律規範明確規定了職務作品分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職務作品可以細分為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兩大類,分類不同,著作權歸屬不同。
1、一般職務作品
符合一般職務作品的三個要件的作品為一般職務作品:
(1)作者為單位的員工;
(2)作者的創作工作是為了完成本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達,不是單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體現。
2、特殊職務作品
對某些職務作品,特別是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如果滿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職務作品。
(1)該作品的創作主要是利用了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
(2)該作品由單位對外承擔責任。滿足上述兩個要件的職務作品為特殊職務作品,
二、職務作品的歸屬有哪些?
1、一般職務作品
一般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但單位在業務範圍內有優先使用權。具體説來:
(1)該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
(2)單位在業務範圍內有優先使用權。該優先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但必須限定在單位的業務範圍內,超出該範圍,未經許可就是侵權了。
(3)該作品在完成2年內,未經單位許可,作者不得許可他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單位的該種排他使用僅有2年期限,超過2年作者就可以自由決定了;在2年內,如果單位不同意,作者不能許可他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可以許可他人以與單位不相同的方式利用該作品;2年內,如果單位同意,作者可以任意許可他人使用,但是所得收益應該與單位分享。
2、特殊職務作品
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有特別規定。
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作者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能由單位享有。
職務作品的類型不同也會影響所有權的確定,由於特殊類型的職務作品,是職員利用了單位的器材,或者是藉助了單位的資源,才得以創造成功的,故此類作品,即使是職員個人創作完成的,那麼也會被認定為單位才享有該作品的所有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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