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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過户應該怎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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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過户應該怎樣操作

宅基地是政府給予農民用於住房的修建的土地,是農民特有的福利。但是雖然農民擁有使用權但是宅基地的最終的歸屬都是屬於集體經濟。那麼如果宅基地使用權過户是怎樣操作的呢?本站將會為您做詳細的講解,希望可以對您有幫助。

一、宅基地使用權過户的操作

宅基地作為我國無全種類,宅基地的取得和流傳都有特殊的要求,由於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性,農村居民基於特定的社會關係無償從土地所有權人處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法律也必定會對他的流轉進行一定的限制。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的人員。轉讓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也將發生變化。

二、宅基地使用權過户採取有限制過户的辦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條件,即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其它相關法律也有“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的條例。

三、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調劑”方式過户給同村村民。具體是符合下列一些條件:

1、辦理宅基地調劑使用變更登記限於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間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轉移房產涉及宅基地使用權轉移並經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調劑使用的村民(調入方)須符合國家和所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一户一宅和麪積標準。需要的手續:宅基地調劑使用雙方憑身份證、户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已過户)、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調劑協議、村民委員會同意調劑證明等有關資料向所在地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並填寫宅基地調劑申請、審批表及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

宅基地是政府給予農民用於住房的修建的土地,是農民特有的福利。但是雖然農民擁有使用權但是宅基地的最終的歸屬都是屬於集體經濟。所以如果宅基地使用權過户是有一定的法律限制的,並且宅基地權過户後,宅基地權的所有者也將發生變化。以上就是本站將會為您做詳細的講解,希望可以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