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退休後被診斷為職業病應如何解決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告知職工。被確診有職業病的應辦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待遇核定手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診斷為疑似職業病的職工,在醫學觀察期間不得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其退休後確診為職業病的,可以辦理工傷認定,享受除一次性外的其他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辦理退休手續前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者退休後被確診患有職業病的,由原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終止工傷認定情況有哪些
律師解析:終止工傷認定的情況: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在依法定程序處理期間的;2、需要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3、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難以作出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
-
單位在職工工傷鑑定期間能解除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單位在職工工傷鑑定期間一般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職工因工受傷,依法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工傷待遇。針對這部分職工,因其勞動能力或多或少受到了損害,為保護其弱勢地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一般情況下單位不能解除與工傷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但工傷職工有過錯,單位...
-
工傷糾紛談判破裂怎麼挽回
律師解析:放棄談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如果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問題產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爭議。法...
-
因高温天氣作業引起中暑,可申請工傷認定嗎
高温作業中暑是可以申請工傷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