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怎麼算
1、公司辭退員工的原因是什麼,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
2、如果是員工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補償或者賠償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説的n+1個月工資的補償):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如果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
5、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
6、《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很多人不瞭解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怎麼算,使得自己該有的權益沒有得到保障,所以在入職、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些關乎自己工資、補償的各種情況,在不同的情況下才能更好地應對,補償是要分很多種類的,在試用也可能會得到補償,但是在很多情懷況下還是沒有補償金的,一定要注意區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
-
強制加班違反勞動法嗎?
一、強制加班違反勞動法嗎?強制加班違反《勞動法》,用人單位(包括事業單位)需要勞動者加班必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
-
羅XX與江西XX公司經濟補償金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上訴人(原審被告)江西XX公司,住所地九江市廬山區德化西路慧龍新城XX。法定代表人楊XX,公司總經理。委託代理人羅時光,江西開河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羅XX。委託代理人羅XX。上訴人江西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因經濟補償金糾紛一案不服九江市廬山區人民法院...
-
公司拖欠工資多久可以算違法
一、公司拖欠工資多久可以算違法《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
-
若是下班後開會半小時算加班嗎?
一、若是下班後開會半小時算加班嗎?算加班。1.下班後繼續在單位開會應該屬於加班。因為所謂的加班,就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而開會也屬於單位為了落實本單位的工作而進行的活動,所以理應認定為屬於加班。2: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