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技巧都有哪些?
一、勞動爭議調解技巧都有哪些?
1、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着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能夠與用人單位商量,也能夠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有與用人單位商量,達到和解協議。
3、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商量、商量不成或者達到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能夠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到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能夠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
4、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議的主張,有職責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隸屬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受不利後果。
5、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足聽取兩方當事人對事實和藉口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到協議。
6、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繫羣眾、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肯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
二、勞動爭議包括哪些情況
根據爭議涉及的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可將其分為以下幾類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在平時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出現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和當事人所在單位應當本着和平解決的前提來看待這件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都會消耗大量的精力和時間,如果能在私下達成一致,和平解決,才是最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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