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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怎麼承擔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怎麼承擔責任?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違反了集體合同的規定,侵犯了職工的勞動權益,就應當承擔責任。只是這種責任的承擔需要工會依法提出要求。工會在提出這種要求時,依據應當是用人單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具體情況以及該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工會提出要求的方式,既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提出,還可以通過提起訴訟提出。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六條
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