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能索賠麼?
雖然法律中明確規定單位要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在實際操作中,也有不少單位為了逃避義務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不幸發生了工傷的,此時沒簽勞動合同能索賠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沒簽勞動合同能索賠嗎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適用該條的前提條件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原則上都要適用該條法律,支付雙倍工資。
在實踐中,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沒簽勞動合同會影響工傷賠償嗎?
只要被認定為工傷,即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不會影響工傷賠償,但勞動者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申請工傷認定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沒簽勞動合同能索賠嗎?答案是肯定的。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證據之一,雖然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依然可以索賠,但是勞動者就得收集其他方面的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資料。而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其他方面的證據並不好收集。而一旦證據不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將很難得到保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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