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哺乳期順延原勞動合同
一、女職工哺乳期順延原勞動合同的期限嗎
勞動合同順延是指勞動合同到期後,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到期時,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須順延勞動合同,像合同到期醫療期未滿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和第45條的規定,若是女職工尚在哺乳期內,但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了,這種情況下出於對女職工的保護,需要順延該女職工的勞動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時終止。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二、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嗎
從法律上講,哺乳假不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允許這樣休,那麼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就名存實亡,失去了意義,那還不如延長產假就行,何必規定有哺乳假。在協商的情況下,必須雙方達成一致性的意見,才能夠集中休假。用人單位如果集中休假則是違法的。
順延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期限,這屬於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但是,在順延了勞動合同之後,期限屆滿之間,如果女職工自己主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不過順延勞動合同後,合同到期單位提出終止合同的,此時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
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1.雙方協商一致;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要求;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
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律師解析:1、辭職要提前30日;2、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哪些叫勞務合同糾紛
律師解析:勞務合同糾紛是指勞務合同糾紛是在勞務合同的基礎上所發生的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或勞動者)之間的爭議。在發生勞務合同糾紛時,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務合同是指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依照法律規定簽訂協議,勞務提供人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