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13個月工資發放執行標準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事業單位13個月工資發放執行標準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雙薪制在許多私營企業都會存在,但是對於事業單位,這類薪制比較少見,在實際的運用中進行十三個月的薪制實行,肯定會有一定的法律依據,有關的部門也會對這些依據做出相關的執行標準,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積極有效的作用。
年終雙薪,也就是所謂的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但是13個月工資的情況在我國很多企業中非常普遍,是國外企業傳過來的一種薪酬方式。有的企業是合同中與職工約定,幹滿12個月,或者到年底的時候,可以享受第13個月的工資。如果有了這樣的約定,企業必須要給職工支付第13個月工資。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企業給第13個月工資就不能強求。説到工資的標準,國家立法中並沒有關於第13個月工資的任何規定,所以第13個月工資給付的額度,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近幾年事業單位進行一定的改革,除了簡政放權以外,對於事業單位內部的改革也有着不小的變化,雙薪制就是典型,對於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有着重要的推動作用,所以這類薪制的實施有着現實的考量,對於事業單位的發展有着一定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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