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必須要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嗎?
一、離職必須要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嗎?
需要和公司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員工可以選擇簽訂新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也可以選擇不簽訂,但是與公司進行溝通。如果是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話,員工可以自動離職,如果是在勞動合同有效期限內離職,員工不會有公司對離職的經濟賠償金。有的公司需要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有的公司則不需要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具體面臨的公司不同,則相應的離職手續也不同。
二、辦理離職手續後多久要辦社保轉移手續?
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併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三、員工離職的手續是怎樣的?
1、如果員工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您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員工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4、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綜上所述,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員工不想續簽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單位人事部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一般來説正規單位都會要求籤訂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這也是防止發生勞動糾紛的重要手段。但是這個程序不是必須的。如果員工提出不籤也是可以的,沒有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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