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員工被辭退有哪些賠償
一、工傷員工被辭退有哪些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因此,要是用人單位辭退工傷員工,首先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支付工傷員工經濟補償。除此之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工傷員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在工傷期間公司能辭退員工嗎
工傷期間,公司不得辭退職工。但是工傷治癒康復後,應該報到上班,沒有請假而又無正當理由不上班的,可以視為自動離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雖然我國法律中對用人單位辭退工傷員工有一定的限制,但並未完全禁止單位辭退工傷員工,因而還是應當區分不同的情況處理。當然,單位若是辭退工傷員工,必須要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向工傷員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支付標準,需要結合工傷員工的傷殘等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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