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糾紛能否告施工單位?
一、房屋質量糾紛能否告施工單位?
房屋質量糾紛能告施工單位。民事訴訟,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由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保護自己的民事權益,可以依法將他們之間的民事糾紛交由人民法院審理和判決。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
二、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和解: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説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於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為民間的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通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沒有第三方介入,為私力救濟。調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會組織(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為社會救濟。民事訴訟中介入的是國家審判機關,為公立救濟。
三、民事糾紛的特點是什麼?
1、民事糾紛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糾紛的內容是對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
3、民事糾紛的可處分性。分別於行政爭議和刑事爭議。
根據民事糾紛特點和內容,可將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包括財產所有關係的民事糾紛和財產流轉關係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包括人格權關係民事糾紛和身份關係的民事糾紛。
在實踐中民事糾紛的類型是比較多的,比較常見的民事糾紛包括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婚姻糾紛等,而民事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訴訟,但是一般來説民事糾紛是不屬於犯罪行為的,與刑事案件有着本質上的區別,不能夠進行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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