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沒認定怎麼打官司
工傷沒做工傷認定不能打官司的,只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單位或者自己、親友、工會向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障和人力資源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被社保局書面回覆不予准許的,而又有證據和不服行政決定的,才可以憑藉此“社保局書面回覆”,向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
發生撞傷後腰疼算不算工傷
不一定,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
-
對工傷認定不認可怎麼辦
一、對工傷認定不認可怎麼辦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
-
工傷事故責任處罰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一、工傷事故責任處罰標準相關規定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賠償。根據當地標準和實際應賠: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辭職或解除合同的,還要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要等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做工傷級...
-
工傷認定與鑑定的區別是什麼?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符合相關規定的都可以申請工傷賠償,許多勞動者在初次辦理申請手續時,都會聽到到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兩個概念,工傷認定和鑑定分別是幹什麼的,是不是申請工傷賠償的必經程序,先辦理哪一項後辦理哪一項都不甚瞭解,那麼,彙總起來就是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