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合同與辭退的區別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2.06W
辭退是指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
解除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聘用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企業年金中單位繳費部分雖然會計入個人賬户,但是暫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而個人繳費部分中,對於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税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則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而剩餘部分則需要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
-
編制培訓聽課要交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有違約金,企業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員工違反服務期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主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
-
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的規定:賠償給職工近親屬的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賠償給其配偶的供養親屬撫卹金=職工月工資×40%;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
-
一裁終局後不服怎麼辦
律師解析:一裁終局後不服的處理方法: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有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等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