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有:
1、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由於退出勞動力市場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已經通過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保障,勞動者不再具備勞動合同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因此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只要勞動者依法享受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3、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死亡,意味着勞動者作為自然人從主體上的消滅。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
5、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根據《公司法》規定,因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原因,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資格便不復存在,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原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包括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係,也隨主體資格的消亡而消滅。
-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第二、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第三、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第四、住院質量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應由單位支付...
-
勞動合同簽了一年沒有續簽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
勞動合同變更程序是什麼
1、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即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職工,無論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説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2、按期向對方作出答覆,即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
-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