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遷有職工安置補償費嗎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3.06W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也有同樣的規定。因此,公司應該徵求每位員工的意見,同意搬遷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同意去的,則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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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生病了公司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
律師解析:實踐中,並不是只要員工因病不能上班,公司就可以馬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需要給予生病員工一定時間的醫療期;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而在醫療期屆滿之後,員工仍舊無法到公司正常上班的話,則此時允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但同時需要支付補償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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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該如何維權
律師解析: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該通過與單位協商;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去向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等方式來維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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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可以享受年假嗎?
律師解析:試用期員工享受年假的具體規定如下:1、如果試用期員工累計已經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即使期間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職,也可以享受年休假。2、如果在同一公司內試用期的期限較長(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且試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此時公司應當給員工安排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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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怎樣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律師解析:根據《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第九條,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服...